第五十二章傲娇的女娲
第五十二章傲娇的女娲
“金灵见过灵娲道人。”金灵圣母赶紧对女娲稽首行礼。
女娲忍住脸红,还了一礼:“见过金灵道友。”
妲己和三宵见金灵圣母语气透着尊敬,心中不由得暗暗惊讶。猜测着这灵娲道人的身份。
特别是妲己,一双大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
她见灵娲道人明艳动人,又与哥哥举止亲密,不由得暗暗猜测灵娲道人与哥哥的关系。
难道臭哥哥终于开窍了,给我找了一位嫂子?
就是不知道四位师姐同不同意。
女娲看了一眼李元,好奇的对金灵圣母问道:
“你们认识?”
金灵圣母道:
“李元的妹妹是截教弟子,所以我们认识。”
原来如此,女娲恍然的点点头。
见有外人在,她顿时对李元告辞道:
“今天我走了,下次在来找你下棋。”
李元正要点头,妲己突然开口道:
“我们要去吃火锅,灵娲道人也一起去吧,火锅很好吃的。”
金灵圣母心中一动,这倒是个交好圣人的机会,说不定还会对截教的量劫有帮助。
想到这里,她也连忙对女娲邀请道:
“灵娲道友若不嫌弃,就一起去吧,火锅虽然是凡物,可味道香鲜至极,让人回味无穷,这还是李元发明的美食。”
“你还会发明美食?”女娲惊讶的对李元问道,这几天她只顾着与李元下棋喝酒了,没想到李元还会发明美食。
李元得瑟道:
“我会的多了,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女娲脸上露出一丝感兴趣之色:
“既然是你发明的美食,我倒是想要尝一尝。”
见女娲留了下来,妲己和金灵圣母两人心中不由得暗暗窃喜。
由于人多,李元并没有带众人去快活林吃火锅,而是吩咐快活林的伙计,带着厨具和食材到家中现做。
第一次吃火锅,喝可乐,女娲瞬间就被这前所未有,无与伦比的美味给征服了。
刚开始,她自持身份,还有点拘谨。
可吃了一会儿后,她就放开了,一口肥牛卷,一口冰镇可乐,吃得满嘴生香,不亦乐乎。
“嘶,好辣,不过这种味道太美妙了!”女娲一边吃个不停,一边赞不绝口。
妲己见女娲喜欢,也不由很高兴:
“我说火锅很好吃吧。”
“恩,”女娲肯定的点点头:“还有可乐,莫名的好喝。”
“对了,这种玉液为什么叫可乐?”女娲好奇的对李元问道。
李元解释道:
“因为喝完后,会觉得开心,所以叫可乐。”
“我觉得你这两样发明,比那个围棋还有五子棋有意思多了。”女娲烫了一片毛肚,对李元说道。
因为第一次吃辣椒,女娲的脸被辣得白里透红,看着粉嘟嘟的,越发的容光焕发。
李元轻轻笑道:
“那是因为你老是输,如果你技术再好一点,就觉得有意思了!”
“哼,你别得意,总有一天我会战胜你,然后在你脸上也画一只大乌龟。”女娲愤恨的咬着毛肚,就像毛肚是李元一样。
金灵圣母见女娲圣人竟然对李元露出女儿之态,心中暗暗吃惊不已。
如果不是她亲眼所见,打死她也不相信,高高在上的女娲竟然还有这一面。
看来圣人对李元很有好感啊,我或许可以再想个办法,让女娲对李元的好感变得更深。
李元与女娲交好,如果我与三宵师妹真的与李元结为道侣,对我们也有好处。
金灵圣母心中转着各种念头。
她倒是没有因为李元与女娲举止亲密而吃醋,反而还想着加深李元和女娲的关系。
因为金灵圣母不认为,女娲圣人会对李元有男女之情。
毕竟,这可是圣人。
这一餐,众人吃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吃完了后,天色已近暗了下来。
女娲,金灵圣母,妲己,三宵全都露出一副满足的表情。
“吃得好饱,都不想动了!”妲己靠在椅子上,满足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金灵圣母眼珠一转,顿时对李元说道:
“李兄,良辰美景,你给我们弹一首曲子吧。”
“你还会弹曲子?”女娲瞪大了眼睛。
她哥哥伏羲号称琴皇,因此女娲在耳濡目染之下,对音律也十分喜欢。
李元耸了耸肩膀:
“我不是说了吗?我会的多了,只是你没发现。”
女娲见不惯李元得意的表情,她顿时傲娇的冷哼了一声,道:
“哼,我可是听过伏羲弹奏曲子的,你比得上伏羲吗?”
金灵圣母顿时为李元说了一句:
“李兄的琴技,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而且他还发明了几种乐器,能够演奏出更加诡异多变,悦耳动听的音律,更是创造出一种乐谱,能够准确无误的把曲子的音调和指法记录下来,在我看来,李兄的琴技就算不如伏羲圣人,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本来,金灵圣母觉得李元的琴技,比伏羲还要厉害。
只不过她看在伏羲是女娲哥哥的份上,给了伏羲几分面子。
饶是如此,女娲还是被震惊了一下。
她没有想到金灵圣母竟然这么推崇李元的琴技。
在女娲看来,整个洪荒三界,音律能够比得上她哥哥伏羲一半水平的人都没有。
比伏羲差不了多少,这不由得让女娲对李元的琴技,充满了好奇。
“我倒要听听,你是不是真有这么厉害!”
李元对一直站在旁边伺候的芍药吩咐道:
“你去琴房给我把那根笛子取来。”
芍药领命而去。
“笛子,这就是你发明的乐器吗?”女娲好奇的问道。
李元淡淡道:“发明的其中一种。”
女娲:“……”
她觉得李元太臭屁了。
“我认为,没有什么乐器,能够超越伏羲琴。”女娲自信道。
李元淡定自若道:
“在我看来,乐器没有高低之分,只有乐手有高低之分。”
女娲闻言,心神猛然一震,她觉得李元这番话非常有道理。
相比李元的淡然,我倒是着相了!
只是,我是不会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