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老大之所以是老大
当听到那几个土匪的计划,以及不断传入耳中的污言秽语时,女子也在四处张望,意图寻找逃跑的机会。
她自然知道接下来自己将要遭遇的是什么。
只是她已经被这群土匪包围了,这群土匪的眼睛恨不得从眼眶里瞪出来压在她身上,可以说没有丝毫分神的机会。而她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根本无力反抗。
这名女子是来寻找离家未归的丈夫的。
她原本是一名武士的妻子,与丈夫十分恩爱,至少她是十分爱她的丈夫的。
然而,她的丈夫却远赴战场多年,连一封信也没有寄回来。
如果只是这样,女子虽然会思念他,但也只会认为他可能已经战死在战场上。
但村子里和“九三巴”一样出征的人中,有一大半都回来了,并且他们说打了胜仗,她的丈夫因为英勇成为了一名将军。
他明明会写信,为什么到现在却连一封也没有等到……
或许是太忙忘记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女子在问清楚军营的位置后,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寻找丈夫的道路。
尽管她已经非常小心谨慎,在取水时还是被恰好路过的山贼土匪发现。
命运对她来说实在太悲惨了,女子的眼神越来越绝望和空洞。
不得不承认,这几个土匪的眼光确实不错。
即使在这个世界,即使是普通的村姑,容貌也有六七十分的标准,但眼前的这个女子无论放在哪里都可以称得上绝美。
她的容貌美丽,皮肤带着病态的白皙,眼神中透露出的绝望感让人有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一头浓密的黑色长发,在后脑勺盘成了一个大的低髻,从中分开,梳成一个大的低髻,用一根发簪和一把木梳固定。她的嘴唇红润,与苍白的脸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穿着一件深紫色的和服,似乎是因为在外多日的缘故,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但并没有破烂之处,背后系着一条浅黄色的宽腰带,眼睛略带泪水,显得十分凄楚动人。
即使与“清姬”和“凌月仙姬”这样的天人相比,她也只差半筹而已。
以这种容貌,如果放到花街柳巷或成为歌舞伎演员,即使不懂任何才艺,只要上去随便转两圈,也能成为花魁和头牌。
“桀桀桀——放心!大哥我绝对不会独吞的!我们一起乐,一起乐!”
那名土匪头子大声说道。
不得不说,如果不是这样,他怎么能当上头领呢?
当然,这也与他手下只有四个小弟有关。
毕竟,他虽然比其他四个小弟强壮一些,但绝对达不到以一敌四的程度。
即使装备上,也只是在身上多了一些破旧的竹甲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敢拒绝分享,选择独自享用的话,说不定这五个人在两分钟后就会变成四个土匪,而且还会出现新的土匪头领。
因此,毫不犹豫地答应是最好的选择。
别说这名女子只是巧合被抓住,即使她是土匪头领在被征召前的老情人,他现在也不可能独自享用。
不过这名女子真是美得令人想死啊!嘿兹-咔兹-滋。
想到这里,土匪头子把口水吸了回去,在其他四个兄弟迫不及待的注视下,一手将女子推倒在地。
正准备扑过去,却被一只手按住肩膀生生逼了回去。
“哼哼,一个不错的女人也可以加我一份。”
“桀桀桀,没问题,你先放开手,如果你再这么毛躁,我下一个就是你……哎?是你啊!?”
土匪头子已经到了头脑发热的地步,不假思索地回答了一句,但等说完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刚才说的话好像不是他对自己的手下说的,听起来有点陌生……
难道还有其他人想要分一杯羹!?
想到这里,土匪头子眼中露出凶光,右手也抚摸在刀柄上,突然向后看去。
他倒是要看看,究竟是谁如此不知好歹……
不……
!?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可以称为伟岸的高度。
在普遍身高不超过1.6米的平安京时代,一个近两米高的男子站在人群中,简直就像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只能说是鹤立鸡群。
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匀称,仅看一眼就充满力量感,而且丝毫不显笨拙。
他的发型更是极为特别。
头顶的头发是金色的,但脑后的头发是黑色的,耳旁垂着长长的鬓角。
明显有将近半尺长,却又仿佛不遵循万有引力定律,倔强地拉直延伸,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毫无下垂的迹象。
面容也是异常英俊,五官精致巧妙,不会让人产生丝毫阴柔的感觉。
一双棕色的眼睛深邃迷人,目光虽慵懒,偶尔闪现的光芒却让人有种喘不过气来的威严感。
刀拔出一般,被土匪头子缓缓收回,由于手抖得厉害,连刀鞘一起掉在地上。
“妖怪……这位大人,请您先请,小人立刻就不在这儿打扰您的雅兴,小人这就离开……”
土匪头子拼命避开手下们异样的目光,吓得尿裤子,向着远处狂奔,一路上因腿软摔了好几跤,膝盖都磕破了,但速度反而没有减慢,反而加快了。
开玩笑,他身上的衣服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高级和服,外面还披着一件黑色丝绸羽织,足以看出对方不是普通人。
如果是贵族的话,不可能一个人来到这样的地方,身边一定会有护卫。
再加上那奇怪的发型,还有眼下的两条黑线……
唯一的答案是——
毫无疑问,这是个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