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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同仙行

  “昆仑有瑞兽白泽,能口吐人言,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

  “她吞噬历史和创造历史的能力足以在你建立世界的时候提供帮助。”

  “吞噬历史和创造历史?”

  也不怪启明因此而震惊,这样的能力在某种方面来说实在是太强大了。

  “虽然有着这样的能力,但却不完全。”

  “真正的瑞兽白泽全部都跟随天帝去往了天庭了。”

  “如今所剩下的一位,并非是真正的白泽,而是有着白泽血脉的半兽而已。”

  听到姜子牙的解释之后,启明点了点头。虽然并非真正的白泽,但有收获总比没有好。

  “不知道我该如何见到她呢?”

  虽然从姜子牙那里得知了这样一号人是一回事,但能不能请人家出山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用那么麻烦,你只需要将你的想法原本的告诉她就好了。”

  “我明白了,那她的名字是?”

  “上白泽慧音。”

  “白泽是姓氏,慧音是名字。至于前面的‘上’是她自己给自己加上去的,代表半的意思。”

  心中默默的念叨了几次‘上白泽慧音’这个名字,启明郑重的对姜子牙道了谢。

  “哈哈,道友若是感谢的话,就多给我老头子我留几坛好酒吧!”

  姜子牙笑着对启明摆了摆手,示意了自己并不需要感谢。到是这些美酒他可是很眼馋的。

  “这是自然!”

  心中感叹了一般这位随性的仙人后,启明再次取出了几坛不同种类的好酒。

  而姜子牙左手一挥,几坛酒就这样飞进了他的袖子里。

  这一幕则是看的李白口瞪目呆,小声说着‘仙人手段’‘袖里乾坤’之类的话。

  “对了对了,老头我差点把这个给忘了。”

  原本打算离开的姜子牙忽然拍了拍头上的斗笠,然后从怀中取出了一块玉石扔给了启明。

  “这是?”

  将玉石对准了阳光,启明发现其中居然有着一章图腾,那似乎是一种犬科的动物。但因为太过抽象的原因,启明没法分辨出是那种动物。

  “留好了吧!以后会用的上的。”

  留下这一句意义不明的话之后,姜太公便不再言语。潇洒的离开在了启明和李白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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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兄,我接下来将去往昆仑山请瑞兽白泽,有她的帮助下,我在未来必定能轻松许多。”

  “咱们就在此别过吧!”

  本以为今天就会告别这片土地,但启明却没想到会在姜子牙的告知下,了解到了一位能帮助自己的人。

  在告别了姜子牙之后,启明带着李白回到了郓州城外。如今他有了新的目标,也要在此和李白告别了。

  “我知道了启兄。”

  虽然李白仅仅和启明相处了两天的功夫,但这两天里的见闻对他来说可是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见到的景象。

  虽然有些不舍,但李白还是对启明说出了自己的祝福。

  “我知道启兄是有大事要做的人,我这一生必定比不上你的波澜壮阔。”

  “我们此次分别之后恐怕再难相见了,我希望启兄以后遇到我的子孙后,能照拂他们一二。”

  启明自然能听出李白心中的不舍和不甘,但他却没办法。

  这就是长生种所遇见的最难之事。

  ‘如今【流光星陨】刀在我手中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不如将其作为分别之礼物送给李白。’

  正如启明想的那样,【流光星陨】刀随着他实力的提升已经很难发生作用了。

  将刀拿在手中,启明在上面设下了一些禁制。除了刀本身的坚固和锋利之外,还有了安神、驱邪等作用。

  “李兄,这把【流光星陨】就作为我们友谊的见证送给你了。”

  做完了设定之后,启明便将刀...或是说剑塞到了李白手中。

  “这太过珍贵了!”

  作为好剑之人,李白自然能看出手中之剑的不凡。

  那赤红的剑刃绝对不是凡铁能锻造而出的,精致的花纹更难是凡间工匠能淬炼出的。

  “拿着吧!这把剑也算是我的第一把武器,只是如今随着我实力的增长,已经很难发挥出它的光芒了。”

  “与其在我手中蒙尘,还不如在你手中来让它发挥出应有的光彩。”

  听闻启明的话之后,李白双手握住了剑柄,向着身边的大树挥剑砍去。

  “这......”

  虽然已经知道了此剑的不凡,但李白也没想自己这轻轻一挥,约有水桶粗的大树就如同豆腐一般被拦腰砍断。

  连这样的神兵利器都无法为启明提供帮助,李白很难想象他所面对的敌人会有多么强大。

  “放心的收下吧。”

  看到李白那有些复杂的目光,启明笑着打趣到说:“只是恐怕你要花重金来打造一把剑鞘了。”

  “那怕是倾家荡产,我也会为启兄赠送的宝剑打造出能配得上它的鞘来!”

  慷锵有力的发出了自己的保证,这把剑将成为李白最为宝贵的纪念。

  启明双手抱胸,笑眯眯的对李白说到:“那李兄可要好好闯一番名气出来喽,到时候没做出来的话,可是会招我笑话的。”

  “这是定然,就请启兄敬请期待吧!”

  说完后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

  “启兄......”

  “李兄......”

  “咱们有缘再见!”

  -

  十年之间,李白已经游历过了许多地方。

  开元十五年,李白居于安陆寿山,与故宰相许圉师之孙女结婚,遂家于安陆。

  夜晚,看着墙面之上所挂着的没有剑鞘的【流光星陨】剑,李白不由得将思绪放飞到了十年之前和启明在齐州城相遇的那一天。

  “不知道启明兄弟如今过的怎么样了。答应他要做的剑鞘可还没做完啊!”

  虽然十年里结识了许多人,但却没有一人能够说打造出配得上【流光星陨】的剑鞘。

  “或许我应该将这些事情记下来。”

  对于普通人来说,十年的时间已经足以忘记许多事情了。李白也是如此,他已经记不清启明的样貌了。

  就连启明所赠送的二人画像都已经除了湍急的河流外再也辨认不清它物。

  不忍将这段经历遗忘的李白写下了一篇文章,或许也可以说是日记,虽然写的晚了一些。

  “与仙人一同游历......就写作《同仙行》吧!”

  为日记想好了题目,李白拿起手笔开始写作起来。

  “吾至齐州城,至于声烟卧,识得一男子曰启明......”

  “循河直郓,见我终身不忘......”

  “余乃作此文,以忆与启明处之日,并告世人,世仙神鬼怪是实有。”

  数百字的文章就此完结,李白将这段事情也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和朋友。

  但他们都只是笑着对李白摇了摇头,询问他是不是又喝多了。

  对此李白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如果当年不是启明带着他见到了鲤鱼跃龙门的景象,恐怕他自己也不会相信这种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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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的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下。

  吾至齐州城,止于声烟卧,识得一男子曰启明。浊水闲谈,便成友人。既饱则别,问则欲何方。与余书曰:“往河上,观鲤鱼腾龙门之景。”

  循河而西北,道逢黑店,余谓死在此,不意明为仙人!问:世岂有神乎?

  语余:仙鬼怪自有,但已希见耳。

  余又问:“吾能仙否?”

  对曰:“使百年前犹有可矣,今修善言,是未得志也。”

  告余:“长生非良事,亲见近之亲渐终其身,苦非他人所能受也。”

  闻其言,我悟然。百年而寿尽其身,何以追琢为寿?或国家王者追寻为寿,但无悔一生足矣。

  循河至郓,见我终身不忘。

  夫怒河化为飞天悬水,最高一处雾闭户。明告余即云龙门,悉跃龙门之鲤,皆修妖怪。吾不敢瞬,恐失其光景。

  见龙门之上云布,雷至,云随雾散,鲤始溯流。鲤鱼一双天开尘,不能须臾,百鲤一双鲤鱼过其身,至龙门,而不能得。

  目夫见鲤必灰灭,与我共启明谓我:“此一鲤鱼之为最者百年,今差一步则无成功。虽不死于此天雷之下,亦命不久矣。”

  明飞,达其鲤。令我相得,其气始于左右,语我天地之灵,所以救鲤也。

  凡刻钟,原死鲤,启明投之水中,挥之麾而别。鲤鱼一询其身,似欲记久不去。

  既去河上,还至郓,吾见戴笠,持无钩之竿。见老人,启而喜,惑之甚。然后语之如是,而我不能闻,吾必为仙人也哉!

  今吾于此亦将别,启云:“余将于昆仑求瑞兽白泽,而予千岁之道行且尽矣。”

  开明馈余剑,剑刃赤,剑指麦穗,剑刃利断割。告以剑名曰【流光星陨】。

  今去启明各十年时,余曾不止一次问己,得不是一场梦?然每见挂在壁【流光星陨】后,皆知其不梦境,其实也。

  余乃作此文,以忆与启明处之日,并告世人,世仙神鬼怪是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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